
傍晚时分,在公园悠闲散步,孩子们嬉笑玩耍,突然,一只未拴绳的犬只猛地窜出,孩子们的笑声戛然而止配资平台金牛,惊恐的哭喊声响彻公园。面对家长们愤怒的质问,犬主人依旧轻描淡写地用那句熟悉的“口头禅”搪塞:“没事,我家狗不咬人。”清晨,小区里阳光正好,你善意地提醒一位正在放任爱犬自由奔跑的邻居拴好犬绳,换来的却往往也是一句漫不经心的“没事,我家狗很乖,不咬人的。” 这句看似无辜的“我家狗不咬人”,实则隐藏着无数伤人隐患,也暴露出部分养犬人安全意识的缺失。
令人触目惊心的数据无情地戳破了这句谎言。公安部2025年上半年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,全国涉犬伤人案件高达18.6万起,同比激增16.8%。更令人担忧的是,在这些受害者中,未成年人占比高达45%,60岁以上老人占比28%。这些血淋淋的案例警醒着我们,放任犬只自由奔跑,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。而在这所有案件中,超过七成都是因为遛狗不拴绳、烈性犬未戴嘴套等不文明养犬行为所致。犬只扰民同样是不容忽视的问题。2025年,全国12345政务热线接到的关于狗吠扰民的投诉就高达237万件,同比增长19%,深夜里持续不断的犬吠声严重影响了邻里关系,引发诸多矛盾。尽管如此,仍有不少养犬人抱着侥幸心理,认为“狗狗只是在玩耍”,放任犬只在公共场所自由活动,殊不知每一次未拴绳的遛狗行为,都可能将他人的安全置于险境。
值得庆幸的是,这种“随口说说”的侥幸心理,即将迎来法律的强力约束。2025年6月27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并明确规定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这部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为养犬行为划定了明确的“红线”,意味着遛狗不拴绳不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不文明行为,而是触犯法律的违法行为,养犬人将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展开剩余60%新规明确新增了两种违反治安管理的养犬行为:一是违规出售、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;二是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,致使动物伤害他人。这意味着,遛狗不拴绳的行为将被认定为“未采取安全措施”,一旦造成他人受伤,养犬人将面临一千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者,甚至可能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。即使没有造成实际伤害,只要饲养动物干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,例如犬只持续吠叫影响邻居休息,公安机关将首先给予警告,若警告无效,仍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。
在国家层面出台法律法规的同时,各地也纷纷跟进,细化养犬管理规定,使“拴绳遛狗”的要求更具可操作性。例如,固原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2月27日公布了《固原市养犬管理办法》,并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,其中明确要求养犬人在携带犬只外出时,必须佩戴犬牌,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,以防止犬只伤人或传播疾病。钦州则出台了更为细致的地方规定,2025年4月22日,《钦州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》经当地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,并于2025年7月23日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批准,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该规定不仅要求使用长度不超过1.5米的犬绳牵引犬只外出,还明确规定进入电梯、人员密集场所时,必须为犬只佩戴嘴套或怀抱犬只;违反规定的,公安机关将责令改正,并依法处以罚款。
切莫以为“不拴绳顶多罚点钱”,新规的处罚力度远超想象。根据新修订的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,初犯将受到警告,若警告后仍不改正,或导致动物伤害他人,将被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者,将直接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。对于普通犬只未拴绳伤人的情况,除了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外,若出现重伤、多次伤人等情节较重的情形,养犬人同样可能面临拘留的处罚。更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驱使动物伤害他人,将按照故意伤害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,最高可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。这意味着,自2026年起,养犬人的违法成本将不再仅仅是“小钱”,而是实实在在的法律责任,甚至可能会留下治安违法记录。
“我家狗不咬人”的借口,不应该再被养犬人用来逃避责任。2026年新规的落地,不仅是对公共安全的有力保障,也是对文明养犬行为的积极引导。拴好一根犬绳配资平台金牛,不仅仅是约束了犬只的行为,更是约束了养犬人的责任与良知。尊重每一个生命,安全永远是人与人、人与宠物和谐共处的前提。让文明养犬成为一种自觉,让和谐共存成为一种常态,这才是我们共同期望的未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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